6月19日,钟祥市人民法院根据执行裁定对涉黑涉恶资产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权采取强制执行。
当日上午9时,在荆门市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荆门市公安局、荆门国资委和钟祥市人民法院等17家部门组成6个工作组,包括执行工作组、安全保障组、股权接收组、信访维稳组、新闻舆情组、后勤保障组,同步对英格酒店股权展开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向荆门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宣读和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执行行动正式开始,各行动组组织严密、行动迅速、纪律严明、执行高效,现场稳妥处置6起突发事件,依法成功将全部资产交由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强制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据悉,荆门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原荆门市英皇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孔令军、孔令洲实际持有,其中孔令军出资占80%,孔令洲占20%。2018年5月28日,孔令军、孔令洲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钟祥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8年10月8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