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祥律师:律师的细节II问到法官的手机号,直接打过去?
现在微信发达,各个律所都为了工作方便建了微信工作群。经常发现,有律师在群里问某某法官的手机号。
如:求XX区法院张XX法官手机号?谢谢!
消息发出后,群里有律师回复:189xxxxxxxx,(11位手机号)。
现在的问题是:问到法官的手机号,是直接打过去?还是,根本不是一个问题?
昨天(20250928)上午,我和女儿李苏格律师在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同几位律师座谈分享时,有律师也提到这个问题。
我当时说,你提的这个问题也是我前一向想到的问题。我还准备写篇公众号小文,专门回应你提的问题。
有律师觉得,问到手机号直接打过去,这还是问题吗?
可我想说,对,不是问题。律师找法官谈事,有什么问题?可一琢磨,也许是个问题。在处理方式上是个问题。
像这种情况,我的做法是:
如果情况不紧急,我是先发短信信息:张法官您好,我是某某开设赌场案的辩护律师李铁祥,……(简短说诉求)。麻烦您了,有时间请回复一下,谢谢。
法官也许有短信或电话回复,如果没有,第二天律师打电话沟通。鉴于前面有短信告知,法官对内容有预先熟悉,双方沟通会比较顺畅。
我为什么不建议,问到法官手机号后,直接打过去呢?
首先,你是“问的法官手机号”,表明你与法官并不熟悉;
其次,法官工作“案多人少”比较忙,也许在开庭,也许正忙,也许正赶上心情不好。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有修养的也许客客气气,有的就说不定了。
第三,你事情并不“十万火急”。今天明天后天都可以。
第四,短信信息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但打电话,只能证明通过话,不能证明沟通信息是什么。
我们是律师,做证据应当是我们的专业优势。我们要学会留存证据,做证据。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直接打过去。先发短信,后续视情况再打电话沟通。
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交道,都可以采用此种方式。也可以视情直接电话沟通。
也许有人认为,李律师太谨小慎微了?不敢和法官斗?我说,这不是谨小慎微,谨小慎微也没错。也不是不敢和法官斗。这是处理方式,工作方式,两码事。
这样做,既是为法官考虑,最终是为自己考虑。凡事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你是法官,正忙的手忙脚乱,来个陌生电话,那心情能好的起来?
当然,有律师抬杠说,我就要直接打电话过去,我就不发短信,怎么着?我说,也没问题,你高兴就好,咱别抬杠,抬杠费力气。